2007年10月16日 星期二

人權立國?!

入聯/外國人不滿信件蓋戳 謝志偉公佈電話:歡迎來討論

入聯郵戳太鴨霸?一位住在台灣超過40年的外國人陶維極,因為不滿寄往美國的私人信件強遭郵局加蓋入聯戳章,透過媒體向政府抗議。對此,新聞局長謝志偉16日上午強調,入聯是國家和政府的政策,他也同時公佈電話,強調如果這位外國朋友有意見,「歡迎來討論」。

因為愛上台灣的文化和人情味,已經住在台灣超過40年的外國人陶維極,因為一封寄往美國給未婚妻的信件,遭蓋台灣入聯郵戳,高分貝透過媒體表達權益遭侵犯的不滿。

補習班外籍老師陶維極向媒體投訴,抗議郵局侵犯他的言論自由,擅自在他寄到美國給未婚妻的信件上蓋上「UN for TAIWAN」的入聯標語,他怒指這是獨裁作法,政府不能利用私人郵件當作執政黨宣傳品。

陶維極(Talovich)說,他在台灣的補習班教英文,未婚妻在美國波士頓,兩人時有書信往返。上周四,陶維極寄信到波士頓給未婚妻,未婚妻質疑他為何要蓋這個戮章,他才發現私人信件被郵局蓋了不相關的戮章,「完全沒爭取我的同意、違反我本人立場、侵犯我發言權、冒犯我的言論自由。」

他表示,如果是政府的宣傳品,要怎麼蓋都沒關係;可是在私人信件上擅自蓋章,就太荒謬了,這在美國是不可能發生的。

一個好國民應思索時事、凝聚成意見,只要不造謠、不誹謗、不教唆犯罪,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民主政府不能箝制民眾發言權;同理,民主政府不可以強迫人民說他不想說的話。」

他指出,「唯一可以安慰的是,這句不成文的英文,外國人一定看不懂。UN for TAIWAN應該是聯合國送給台灣的意思,但新聞局長還說這句英文沒問題,實在看不懂,這不是英文。」

「但是政府侵犯我們的權利,大家要注意。」陶維極認為,不管你贊成公投與否,政府不能利用私人郵件來幫執政黨宣傳,「這是獨裁作法」。

這項政策要持續到十二月底,但有律師指該做法可能有違法之嫌,也有民眾指郵局是侵犯老百姓言論自由,揚言對台灣郵政提告。



對於外國朋友的不滿,謝志偉今天相當嚴肅回應表示,蓋上台灣入聯的郵戳並不是問題,因為這正是為台灣而用,尤其是入聯是國家和政府的政策,意義就和反菸反毒意思是一樣的。

謝志偉強調,UN for Taiwan 是國家的政策,政府當然會貫徹執行,他也公佈電話「33567700」,歡迎這位外國的朋友,有意見可以前往天津街新聞局辦公室來討論,「NO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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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了這個新聞,不想討論法律的事,只是心裡面覺得很悲哀。為了國家!為了公益!為了民族!真得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意義和反菸反毒一樣??反菸反毒是防止妨害他人自由的一種手段,但強制他人主張加入聯合國又算什麼?真的有一樣嗎?這個地方我真的不想太嚴肅的討論這個問題,不然又有不分青紅皂白的人不看內容就馬上說某某人是藍的、某某人是綠的!
我只想提出幾個問題:

一、加入聯合國的事務規格,是不是全民公投過了,就可以加入?

二、如果有某人住在台灣,但他不讚成加入聯合國,是不是違背了台灣的利益?如果是的話,應該怎麼處罝這個人?

三、私人信件上蓋上沒有意見表達涵意的地方郵戳,和蓋上有意見表達涵意的「UN for Taiwan」一樣嗎?

四、「禁止人不說話」和「要求人一定要說話」,這兩種義務分別在平等權和自由權上,你覺得沒有沒不一樣?是不是有關公益就可以禁止一個人說話,或叫人一定要說話?這個公益的程度應該要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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