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2日 星期六

到TVBS電視台參加抽獎活動見證

這次因為朋友請託,到TVBS電視台做飲料商抽獎活動的見證律師。過程相當有趣,讓我了解了電視節目是怎麼錄影的。總體來說,我的工作是相當單純的,就站在一旁看抽獎是否公平。厲害的當然是主持人,在限定的時間內,他們必須發揮口才,讓整個節目順暢且不冷場。第一次抽獎活動的主持人是小鐘,而第二次是王怡仁。他們私底下也是非常有趣的人。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有請律師進行抽獎的見證,也請他進行了一個獎項的抽獎,但被顧客質疑見證律師不能抽獎,請問律師是因為公正的形象所以被邀請來抽獎的,應該是可以參加抽獎吧,先感謝您花了時間看我的問題

林哲健律師 提到...

見證律師是為了見證某一法律行為的成立生效,其功能在於將來如果發生爭議時,能夠請見證律師作為證人,證明當時發生了什麼事情。
所以見證律師當然不會是抽獎人,否則如果有人質疑抽獎人作弊,豈非要見證律師作證自己沒作弊?

匿名 提到...

你好 請問一下 如果我們公司有個抽獎活動 請你這邊見證的話 有費用產生嗎?

我們是遊戲軟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