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

以玩具鈔還錢是否構成詐欺罪?

男拿玩具鈔還錢被告 獲不起訴
2012年03月16日16:04 蘋果即時  
高雄一名32歲陳姓計程車見同業曹姓司機老實可欺,經常向他借錢急用,雖稱馬上歸還但從未還過,去年7、8月陳以替另名司機辦喪事為由,向曹借用信用卡,刷卡6.6萬,又另借金10多萬,總計兩個月向曹借用17萬。後因陳男亂刷信用卡,曹發現後生氣催討,陳竟然突發奇想,某日凌晨買了200多張玩具鈔票和鈔票便條紙裝在信封袋裡表示要還16萬元給曹,還叮囑曹回家後再清點比較安全。結果曹馬上打開發現後,氣得提告詐欺。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捉姦不成反吃強制罪

太早衝進去 人夫捉姦不成反吃強制罪
2012年03月05日18:51 蘋果日報  
台南1名35歲黃姓男子,發現鄭姓妻子外遇,2009年11月間,他得知妻子將和外遇男赴台東出遊,於是和徵信社人員提前住進妻子投宿的旅館,還特別選住妻子房間隔壁,待妻子房間內有「動靜」,立即與徵信社人員衝進去,當場發現妻子只著內衣褲,和全身赤裸的外遇男躺在床上;黃男怒不可遏,拿走兩人衣物,徵信社人員則以行動電話遮斷器,阻止鄭女和外遇男以手機對外聯絡。

黃男事後控告妻子和外遇男通姦,鄭女則反控老公和徵信社人員強制罪、妨害自由。檢方調查認為,旅館內的衛生紙沒有男女體液,保險套也還沒使用,鄭女和外遇男通姦罪予以不起訴,但黃男等人確涉妨害自由,予以起訴。

台鐵車廂多人性交派對事件是否觸法?

台鐵客廳車廂上演「1女大戰18男」性愛趴事件,警方透露,承租客廳車廂的蔡姓男子前晚到鐵路警察局說明,他坦承揪團在台鐵客廳車廂模擬「癡漢電車」情節。。檢方表示,全案朝妨害風化罪嫌偵辦,另查出派對女角未滿18歲,將移送少年法庭。
 
板檢發言人李海龍指出,蔡男接受警方製作筆錄後,將於下午移送檢方,全案朝妨害風化罪嫌偵辦;另外警方今天約談性愛派對女主角「小雨」到案,初步了解她為「合意性交」,但因她未滿18歲,她將於警詢後,依兒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並移送少年法庭。

2012年2月19日 星期日

店家販賣成人影片漫畫是否觸犯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

案例:

某A住家附近近期新開設了一家專賣日本影音及漫畫的店,某A基於好奇心,於是進入該店了解該店究竟所賣何物。進入之後發覺該店內竟然陳列有限制級專區,有女性祼露的封面介紹,雖然封面有關於露點的部份都貼上紅點遮蓋,且要購買該限制級影音光碟或漫畫必須出示身分證件確認已成年才能購買,但某A認為該店公然陳列猥褻物品,竟然無政府機關管制或開罰,實屬不妥,為導正此不良風氣,某A問:該店之行為是否有可處罰之規定?
實在太過傷風敗俗了..

2012年2月12日 星期日

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Makiyo與友寄隆輝因為乘車後座應繫安全帶的規定而毆打林姓計程車司機的新聞,從事發開始,新聞連續追蹤報導了七天,相信無人不知。此二人毆打林姓司機究竟觸犯傷害罪、重傷罪或殺人未遂罪,這個部分應該留待法院依證據調查之結果認定事實,而在判決前,不管是被告或是被害人,都應該獲得正當程序保障,這樣才是身為非當事人的民眾所應該關心的事。民眾應該關心我國法治是否健全,法律規定是否能保障正義,不應該指責被告委任律師為自己辯護,也不應該阻止被告委任律師,更不應該對被告展開公審或挖掘被告個人隱私及瘡疤,這樣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健康,不能為了滿足自己的正義感或是好奇心,而對於未經審判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展開瘋狂追殺。

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詐騙他人性交易,故意不給付交易費用,構成詐欺得利罪

詐騙他人性交易,故意不給付交易費用,構成詐欺得利罪

案例:

某A女因為於網路上結識網友B男,並私下約定以新台幣5000千元為性交易,但B男於性行為後以提款卡被提款機沒收為理由,拒不給付性交易之價金予A女。A女向B男索討價金,B男竟於電話中威脅A女,要求A女必須每一個月與B男發生一次性行為,否則要把偷拍的性交易過程公開給A女上班處所的同事看,讓所有的人都知道A女曾經從事性交易之行為,要讓A女失去工作,要讓A女名譽受損。A女向B男回稱:「你再這樣我就報警。」,詎料B男竟稱:「你去報警啊,到時我把你照片給大家看,看你還要不要活,我要讓你沒工作沒男朋友,反正我頂多只被罰幾千而已又沒差,反倒是你的名譽都會毀了。」,A女問:A女及B男的行為於法律上是否有處罰之規定?

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撕毀選票是否犯罪?

新北4人撕選票 1人拍照違規
中央社 – 2012年1月14日 下午5:12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王鴻國新北市14日電)總統、立委選舉投票,新北市共有5件嚴重違規案件,其中4件撕毀選票、1件涉嫌攜帶攝影器材拍攝投票所內情形。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主委陳伸賢表示,新北市今天的投票秩序大致良好,偶有零星違規事件,大多由選務人員處理,其中5件屬嚴重違規案件,才會報回市選委會處理。
根據新北市選委會初步統計,樹林區一名年長男性直接從出口處進入,以照相機拍攝投票所工作人員,已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1條第3項,可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金。

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

房客搬走不知去向,房東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將房客全戶戶籍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戶籍遷到戶政所 中山區最多 保管近兩千張通知單
作者: 陳芃、陳俊雄╱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芃、陳俊雄╱綜合報導】
距投票日剩六天,各區公所已發出投票通知單。但有部分民眾因戶籍被遷到戶政事務所,投票通知也「寄放」在戶所。其中,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保管」一千九百多張通知單,為台北市最多;新北市共有近兩萬張,以中和區二六四二人為最。
依《戶籍法》規定,民眾搬家未於期限內辦理遷徙登記,催告又沒有結果,戶所可將戶口暫遷至戶所。據中山戶所統計,去年該區逕遷人口共二千多人,其中有投票權者有一九七一人,但這些人因未登記戶籍地址,投票通知單目前還放在戶所。

2012年1月1日 星期日

「愛滋男橫行鄉里 挾病予取予求」構成恐嚇取財罪

愛滋男橫行鄉里 挾病予取予求
中國時報【林和生╱屏東報導】 2012年1月1日 上午5:30
一名患有愛滋病的毒品人口,挾著罹病事實,四處向村民要脅索取錢財與物資,若有人不從,他則刻意靠近攀談,甚至有擁抱動作,讓多位村民心生畏懼,卻只能擺低姿態,任他予取予求,宛如村庄內的不定時炸彈。
「人民保母,拿兩百元來周轉一下!」熟悉音頻又出現在派出所門口,連當地警方也成受害者。近兩星期來,男子已經上門數次,員警雖然習慣,對於他的舉動仍舊小心翼翼,因有幾次不注意,警察也被他作勢親吻差點有進一步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