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5512743824565803875.post6103316200156567423..comments2023-09-30T20:59:14.086+08:00Comments on 林哲健律師部落格: 將銀行帳戶存摺、印章、提款卡及密碼交給別人,詎料竟被詐騙集團做為犯案用途,有罪嗎?林哲健律師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8259109385776751377noreply@blogger.comBlogger2125tag:blogger.com,1999:blog-5512743824565803875.post-36701846672516424812010-06-14T22:16:13.993+08:002010-06-14T22:16:13.993+08:00您好,由於半年前遭受詐騙集團騙錢,對方人頭帳戶宣稱自己將存摺放在經營的小吃店,但是在我轉帳之前不見,...您好,由於半年前遭受詐騙集團騙錢,對方人頭帳戶宣稱自己將存摺放在經營的小吃店,但是在我轉帳之前不見,但沒有報警,封套上有密碼,所以詐騙集團可以使用,法院以簡易法庭的方式解決,而且說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真的意圖協助他人犯罪,所以不處置他,跟律師所說的有出入,因此,想藉此一問,是否因為詐騙金額三萬元,法院覺得麻煩乾脆簡單的法律程序通過他沒罪就好的。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5512743824565803875.post-14217635269723688192010-01-22T13:54:25.812+08:002010-01-22T13:54:25.812+08:00我有事情想請問大大 我目前卡到一個詐欺官司~可是不是我本人 (事情經過) 在去年前半年我的手機...我有事情想請問大大 我目前卡到一個詐欺官司~可是不是我本人 (事情經過) 在去年前半年我的手機(易付卡) 遺失 但我的大意 沒有去聲請停話 結果 現在有詐騙集團 使用 害我被告發 詐欺 請問 我要怎樣才能找到對自己是清白 請大大能跟我說些 意見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