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

偷兒借車 加滿油歸還---簡述何謂使用竊盜

刑法第320條的竊盜罪,係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動產者,為竊盜罪。

所以依我國的刑法所規定的竊盜罪,必須是行為人有想要把被害人的動產變成自己或其他第三人的動產時,才會構成。簡單的說,就是要有「把別人的財物變成自己的」這種想法,才是屬於竊盜。

而法律上所討論的「使用竊盜」,是指「沒有」主觀上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而竊取他人之物。所以如果有一個國中生因為貪圖一時方便,偷騎鄰居的機車出門,回來後又把車放回原處,而且把用掉的油加滿回來,那在法律上會認為這個國中生不是真的想偷東西,而只是想偷使用別人的物品而已,應該回歸到民法上去請求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

以下有則新聞正是使用竊盜的典型案例,可供參考。




「這樣才禮貌」!偷兒借車 加滿油歸還


TVBS更新日期:2010/11/15 12:29 侯力元 

一覺醒來,原本沒油的機車,竟然被加滿了油,這不是家人的貼心,而是來自於一個有禮貌的賊。新竹市的方姓車主,多次發現自己原本快沒油的機車,竟然每次都是無緣無故被加滿油,懷疑有人偷騎他的車,守株待兔這才發現,把他的車騎走的是一名國中生,國中生說,因為覺得借別人的機車騎,本來就應該在歸還前,把油特地加滿,因為有借有還,而且這麼做,比較有禮貌,直到被抓進警局,才發現事情大條了。

大樓前停放好幾輛機車,附近住戶說,這裡很容易遭小偷光顧偷車,而在幾天前有一名國中生,就拿著撿來的鑰匙試車,就把其中一輛機車騎走了。

大樓住戶:「很容易失竊,你看他現在用大鎖鎖起來了,原本沒有,原本他的車子都放在外面。」

住在新竹的方姓車主,記得自己的機車明明沒油了,但不知道為什麼卻發現,自己的車子始終是加滿油的情況,後來幾次下來發現機車竟然不翼而飛,才警覺自己的車子可能被偷了。

偷車國中生家屬:「他牽人家摩托車,然後幫他加油啦,然後呢,有還回去,有還回去那就好啦。」

小偷被逮住之後,還辯稱,自己只是借車來騎,有借有還,還說把借來的車子加滿油,再還給車主,比較有禮貌,這樣的說法讓人啼笑皆非,車子被偷的車主,雖然不打算對這名國中生提出告訴,但因為偷竊是公訴罪,所以少年還是得依照竊盜罪,被移送少年法庭。